东科协〔2013〕12 号
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科普项目的申报按照《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2013年东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东莞市科普标兵社区、东莞市科普标兵学校、镇街科学(技)馆、东莞市科普教育基地(以上统称科普阵地)的申报,科普活动(包括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活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活动、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应科普阵地的配套奖励。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先登录东莞科普网“项目资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预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0日;通过网上申报预审核的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从网上打印)及相关附件,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三、受理地点:
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地址: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一楼。联系人:张燕筠,联系电话:22119610、22119670。
四、注意事项:
1.科普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实施办法的使用范围填报,要求列支明细。
2.曾获得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的申报单位,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完成情况总结材料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申报。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