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09〕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3年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以下简称基层科协)做好符合资格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做好所属企业科协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科技人员必须为基层科协会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在莞工作二年及以上的合同聘用人员或长期聘用人员;未享受市、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健康检查。
二、程序与时间:
1、科技工作者网上提交申请。
(1)如第一次申请科技人才体检的步骤:
a.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相;
b.上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电子档;
d.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电子版图片;
(2)如之前成功申请过健康体检的步骤:
a.更新上传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在莞购买两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方法参见第(1)点的c小点);
b.如专业技术资格由中级晋升为高级,请更新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方法参见第(1)点的e小点)。
2、基层科协审核。
市科协授权基层科协通过登录科普网,审核所属会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规格,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提供社保证明的可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基层科协加盖意见。
3、基层科协递交汇总材料。
基层科协汇总好报名资料,统一递交给市科协办公室,递交材料如下(9月13日前截止):
(1)《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汇总表》一份(基层科协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每人一份(《申请表》需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4、审批安排体检。
市科协把审批后个人《申请表》直接转交各体检医院,通知基层科协告知申请人按时到医院参加体检。
5、申请人体检。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编号于9月28日至11月24日的时间段内到所报医院选择体检项目完成体检,申请人必须在实际体检费用后签字确认。过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当年体检,并需隔一年才能再次提交申请。
6、医院结算。
各体检医院汇总体检数据,于12月6日前将相关汇总材料和《申请表》递交给市科协办公室,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科技人才健康体检每两年享受一次。2012年已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科技人员不能申请2013年体检,2011年已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科技人员今年可继续申请体检。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不超过600元/次的费用资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不超过1000元/次的费用资助,实报实销,超出资助标准的费用由科技人员现场与医院结算。
3、未能在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查询到职称情况的科技人员,请根据《关于做好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6号)的要求尽快进行登记。
体检咨询联系:
杨庆锦、黄顿 电话:22224239、22119680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