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为做好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5G融合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先登记、后申报”的工作流程(申报指南将根据项目登记情况适时出台),现开展项目登记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登记项目至少具备5G网络大宽带、低时延、广连接的三种特性之一,并体现4G、WIFI等其他网络连接方式无法有效实现的应用功能。
(二)时间要求。登记项目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与发票皆在此时间之后)的已实施或在建项目。
(三)项目领域。
“5G+工业互联网”领域,即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开展基于5G技术的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
“5G+社会应用”领域,即应用5G技术开展智慧城市、智慧教育、高清信号传输、智慧医疗、智慧政务等场景建设的应用项目。
二、登记内容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投入金额、实现功能等。
三、登记要求
(一)登记单位须在东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具体建设任务。其中,实施“5G+工业互联网”的登记单位为工业企业;实施“5G+社会应用”的登记单位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二)登记单位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开展登记(须按要求注册并提交注册信息);
(三)项目登记平台开放期间,登记单位可随时更新项目建设状态直至完工;已完工项目须及时在平台中勾选“已完工”选项,同时上传验收文件并提交。项目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不能更改;未提交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申报环节。
(四)“企莞家”项目登记平台开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当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30。
四、其他说明
项目申报后,经现场审核,如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剔除相应的投入核算,并对项目最终的审核结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请广大企业务必如实、准确录入项目相关信息。
附件:1.5G融合应用项目登记平台操作指引
2. 5G融合应用项目登记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邓玉珊、邝炜宗,电话:2168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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