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按照省和国家文件(详见附件,我市推荐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不超过2个,其他项目不超过5个)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二、本次申报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受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三、请申报单位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光盘或U盘,或发送到gxjxtk@dg.gov.cn)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由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申报书封面处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9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请各单位抓紧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30号)
关于开展工信部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钰梁、黄浩,联系电话:223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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