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根据已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企业对照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即可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初审情况向省工信厅推荐,有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光盘)于5月10日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彭小平,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