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 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法〔2020〕101号),支持创新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产业向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正计划开展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认定工作,研究起草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3日期间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我局没有收到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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