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于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达1500万元且单年营收增幅达20%(2020年营收达5亿元的企业,单年营收增幅应达15%)的,按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部分(2020年新成立企业为当年营业收入)的3%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统一通过“企莞家”平台(https://im.dg.gov.cn/)进行网上填报、受理。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2381515,22228101。
联系人:王国伟,宋玉娟。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附件:2021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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