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话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核实,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核实意见、保险补偿项目汇总表和企业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一)各镇(街)、园区报送函及《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推荐汇总表》(需盖公章)均一式三份;
(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七份。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封面、封底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二、电子材料
(一)所有材料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其中申请表加附WORD格式电子版,汇总表加附EXCEL格式电子版;
(二)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或U盘报送。每个申报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并统一命名为:镇(街)、园区名-序号-项目名称-领域号,领域号为项目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所属领域编号。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务必认真核对所提交材料,尤其是汇总表中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所提交材料中不要有任何涉密、内部信息,如有涉密、内部信息,请采用符合要求的渠道报送。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赵淑敏,联系电话:22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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