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为严防春节期间疫情反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因人员流动、聚集导致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防控工作领导责任
(一)落实防控工作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制,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稳步有序保障工业生产。
(二)提倡企业员工留莞过节。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企业员工在春节期间尽量在莞过节,并做好留莞人员春节期间保障工作。
(三)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准备与处置。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疫情监测,指导企业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四)持续巩固防控成果。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坚持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衔接,深入企业对防控漏洞再排查,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加强日常防控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积极引导员工做好自我防护,加强车间、食堂等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及时与属地部门联系,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二)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春节期间在莞过节的企业员工,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节后返岗人员、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重点人群,企业要做好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严控集聚性活动数量和规模。各企业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采取录播或云直播等线上形式举办联欢会、音乐会、年会等。对确有需要举办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实活动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的方案和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附件: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