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省级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省下达任务清单,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对省级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名单(东莞市)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省级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名单(东莞市)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李婉婵,联系电话:21689015)
附件:
省级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名单(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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