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省级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 号)的要求,为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7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提交申请报告等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一)本次入库项目支持范围具体包括:1.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清洁化改造项目;3.绿色设计产品项目;4.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等类型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和不予入库资助: 1.违规多头申报的,或已获得我市相同类型财政资金支持的;2.申报资料不完整、弄虚作假的;3.近年来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评价差、会计信息不实的;4.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5. 已获得省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

        (三)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一)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申报企业均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以及项目申报书的规定内容,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省、市级工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

        (二)申报材料应统一使用A4规格纸打印,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务必在封面、内页(要求盖章处)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并送到企业所属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由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申报材料的承诺书位置加盖初步意见和公章后,于2020731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附件:2021 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东莞市)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东莞市)申报指南.docx

        附件的附件:申请报告格式(含申报表、报告提纲和项目投入明细表).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9日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清洁化改造项目、绿色设计产品项目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22239982。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联系人李婉婵,联系电话:2168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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