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智能制造项目配套资助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9-10-12     点击量: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产业发展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办201629号)文件精神,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推荐上报,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及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专项资助的项目,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资助。请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承担企业填写《国家智能制造项目东莞市配套资助申请表》(附件2)连同项目的投入和相关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于102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放弃申请配套资助。

      附件:1.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产业发展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产业发展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2.国家智能制造项目东莞市配套资助申请

           附件2.东莞市获国家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助申请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1012

(联系人:林建荣,联系电话:22328770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将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政策任务覆盖到科创板上市民营企业的通知

下一篇:办公室关于鼓励全省高成长和“小升规”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