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入库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9-09-23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题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支持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并在20189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1);

(二)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对已认定为国家或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含技术类)、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为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而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建设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以及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不列入补贴范围)金额进行补贴,购买期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不含增值税)。单个项目补助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购置仪器设备金额的2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统一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受理。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申报截止2019930日。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科,2222002522220103。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由于申报时间紧迫,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2020年预算。这次申报入库为正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请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项目情况,根据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2)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抓紧时间开展申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请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申报指引,加强政策宣传,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三)其他。因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尚未确定,有关名单我局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指引

      附件1: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指引

         2.2020年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入库申报指引

          附件2:2020年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入库申报指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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