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12-29     点击量: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88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的准备,现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一、项目主要扶持方向

项目主要对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附件1)明确的九大发展重点(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进行扶持。

二、项目分类及支持方式

(一)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项目。

(二)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支持,予以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

(三)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

(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附件2)、《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附件3)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

(五)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

三、项目征集

请各镇街积极组织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填写《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附件3),并于201919日前汇总发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OA邮箱。

附件1:《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附件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附件4-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股权投资)

附件4-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贷款贴息)

附件4-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事后奖补)

附件4-4:《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附件4-5:《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1229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林建荣,联系电话:2232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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