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05-08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强化新要素配置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2号)、《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98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企业加快智能制造升级改造,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相关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分批为我市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我市制造业企业。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登录“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项目申报-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第一批)栏目),网上填报《智能制造诊断申请表》(附件1),查询了解相关诊断服务机构单位情况(附件5)(企业可与诊断服务机构单位进行前期对接),确定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后提交诊断服务申请,经我局确认后由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对企业开展诊断服务;(注:企业在申报期截止日即5235个工作日内可向镇街经信部门提出更换服务机构,镇街收到企业提出更换服务机构后的请求后应及时向市经信局反馈,确保如期开展诊断工作,有特殊情况逾期更换服务机构的需书面申请)

(二)诊断服务机构单位诊断服务结束并形成报告后,企业要对诊断服务机构单位诊断服务进行评价,并由企业诊断项目负责人填写《智能制造诊断报告评价表》,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智造东莞”(项目申报-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第一批)栏目)扫描上报。企业评价情况将作为诊断报告评定档次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如实反映;

(三)企业可在(项目申报-我的工作台—可申报项目-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第一批)-申报指南)查阅《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规程(试行)》,了解我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相关工作规定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对本次诊断服务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二)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是我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推动我市制造业加快智能升级改造的重要工作之一,各镇(街)、园区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长安、塘厦、虎门、东城至少组织辖区内20家制造业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清溪、常平、大朗、凤岗、寮步、大岭山、横沥、黄江、石碣、厚街、万江、企石、谢岗、茶山、石排、桥头、东坑至少组织辖区内15家制造业企业开展申报工作;高埗、麻涌、松山湖、沙田、樟木头、南城、中堂、道滘、石龙、望牛墩至少组织辖区内10家制造业企业开展申报工作;莞城、洪梅至少组织辖区内5家制造业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三)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23日(星期三),请相关企业于523日(星期三)前通过“智造东莞”网上填报《智能制造诊断申请表》,积极配合诊断服务机构单位开展调研诊断工作,科学制定智能制造战略和路线图,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升级步伐;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专门负责本次诊断服务项目,并配合提供企业相关情况,如涉及企业技术或经营生产等商业秘密的,可由双方签订保密协议。

(四)2018年东莞市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第一批)项目完成日期为2018911日(星期二),企业和诊断服务机构需在完成日期前完成诊断并在“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项目申报-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18年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第一批)栏目)上传《智能制造诊断报告企业评价表》和诊断报告。

附件1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项目申请表

附件2智能制造诊断报告企业评价表

附件3智能制造诊断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4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规程(试行)

附件5服务机构相关介绍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52

(联人:刘嘉昕,联系电话:22235700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开展工信部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2017年度东莞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合格名单(第二批)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