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东莞市大数据全生态链情况调研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04-27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长安镇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有关行业商协会、企业,各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大数据产业培育工作,现组织开展全市大数据全生态链情况调研工作,全面摸清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数据存储(IDC)、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安全和咨询等业务的有关企业(研究机构和团队)情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在东莞市范围内开展大数据相关业务,属于大数据产业

全生态链环节(数据存储、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和咨询)的企业(研究机构和团队)。

二、调研时间和方式

时间:全年开展,定期公布;

调研方式:企业通过“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注册(如已注册,可忽略),通过网上填报(申报栏目:服务平台-登录-项目申报-大数据全生态链调研)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智造东莞”平台上根据分类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线上审核。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材料真实性、符合性和完整性;

(三)线下调研。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定期(每月)对通过线上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四、结果应用

(一)我局将根据调研情况,对在我市范围内在大数据

应用及服务领域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研究机构/团队)的优秀技术、解决方案和案例进行公布,为企业实施大数据应用改造提供信息参考;

    (二)根据企业需求,按行业及应用领域,组织有关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研讨会和交流会等活动,邀请有关企业代表讲解大数据应用技术和案例。

(三)对具有应用示范效果的项目,优先纳入市经济和

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专题大数据应用项目库。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本次调研工

作,本次调研结果将作为全面了解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我局将积极推动申报单位与企业精准对接;对优秀的大数据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进行跟踪指导,发掘及重点扶持市内优秀的大数据服务商及团队,加快推动全市大数据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

 

联系人:郑泽彬

联系方式:22248853

 

 

 

附件:附件:东莞市大数据全生态链情况调查表

 

                                              2018423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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