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76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专题原则上要求为固定资产贷款且贷款资金用于申报项目;事后奖补专题项目核算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且项目原则上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达效。其他相关要求按粤经信技改函〔2017〕76号文执行。
二、请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有意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1月2日(周二)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联系人:刘宇、刘植标;联系电话:22221295、22222425;电子邮箱:22222527@163.com。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30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