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8-02-05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标准〔2017266号)的要求,经下发申报通知、收集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流程,现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26日至21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资助计划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25

 

(联系人:郑泽彬,联系电话:22248853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下一篇:关于补充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