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运行态势,科学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全市对内招商引资工作。(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需经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好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五)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化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地方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规定(办法)和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联系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推动地方行业的自律。(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新产品开发、工业设计、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动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宏观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关工作。(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以及推广应用新能源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能源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加油站、CNG汽车加气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八)拟订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成份企业发展,协调烟草工业、盐业生产和专卖管理。(九)拟订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承担工商领域物流业和会展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承担酒类专卖和生猪屠宰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对民用爆破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渔业船只除外)的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十一)统筹全市信息化(电子政务除外)工作,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共享、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十二)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十三)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工作,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十四)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十五)负责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交通战备和信息动员工作。(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18个科室,另外,市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挂靠我局,主要负责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交通战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系统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组织开展信息动员资源调查,核定行政编制3名,因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行政编制数90名(含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1名,现实有在职人员90名,另外,离退休人员45名,聘用人员23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27,970.22万元,总支出27,970.2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714.76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25,255.46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27970.22 |
一 |
基本支出 |
2714.76 |
20113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2599.56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5.2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25255.46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97.2 |
2011307 |
国内贸易管理 |
442 |
2011399 |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
1444.95 |
2111001 |
能源节约利用 |
240 |
2150510 |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
44.29 |
2150508 |
无线电监管 |
20 |
2150599 |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
13.55 |
21505 |
信息安全建设 |
38 |
20699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1340 |
|
其中:科技东莞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
1335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60 |
2060403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17951 |
|
其中:科技东莞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
17846 |
2060799 |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
3000 |
|
其中:科技东莞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
3000 |
21602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64.47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和一般专项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东莞市再生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系统维护费、东莞市国防交通工作平台年度维护费、网站维护费、电脑及周边设备维护费、机关智能化管理系统维护费用、移动智能办公系统维护费用、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展销会专项费用、两场莞货全国行活动经费、档案整理费用、档案数字化加工费用、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电费、交战办日常工作经费、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东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现状检测评估经费、检查办案费、执法业务费补助、省差别电价电费收入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工作经费、生猪产销联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企业治乱减负专项业务经费、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专项资金、汽车和船舶装备工业专项业务经费、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经费、《东莞物流服务指南》刊物、《东莞会展服务指南》刊物、组织应急军事演练和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日常演练、酒类专卖局业务专项费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经费、典当行业管理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综合行业信息化监管中心经费、“双软”相关工作经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项费用、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专项经费、两化深度融合专项经费、东莞市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经费、东莞市再生资源管理队伍补助经费、东莞市再生资源管理专项经费、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工作服务会费、生猪屠宰管理专项经费、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科技东莞工程专项扶持资金、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补贴经费、中央省补助经费。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