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2-01-20     点击量: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同时提供全部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M)提交我局。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初审后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王森,联系电话:2223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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