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操作规程》的文件精神,
2011年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经过组织申报、资料审核、涉税信息查询、
专家鉴定、项目评审等流程,结合
2011年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额度,拟定4个项目列入2011年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资助计划,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2011年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市经信局联系人:刘植标 (技术进步与质量科),电话:22222527。
附件:2011年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资助项目名单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