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4-10-01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
    现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 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4〕14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有关申报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由于时间紧迫,请迅速对照省的申报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申报(一)“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的,必须是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并在2013 年提交“继续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承诺函”的市场主体,(具体名单可参照附件2)。申报(三)中小企业上网触电的,根据 《2013 年度“广货网上行”企业上网触电奖励资金限额表》,我市综合考量分配限额为310万元,请各镇(街、园区)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之前的万家企业今年已经不能再申报,之前名单可参照附件3)。
    二、参考省的做法,所有申报项目均由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并行文出具意见上报到市经信局。(上报文样式可参考附件4)
    三、所有材料一式5份(含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文、汇总表、电子文档等)请于10月10日(星期五)前送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联系人:蒋玉勇
    联系电话:21689006
    传真:22229589。

附件: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 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的通知
    2.我市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并在2013 年提交“继续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承诺函”名单
    3.万家企业名单
    4.上报文参考样式

2014年9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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