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7-05-08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2号)文件精神,为推动企业加快智能制造升级改造,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相关智能制造专业机构单位分批为我市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东莞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第一批企业以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为主)。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登录“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项目申报-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申请栏目),网上填报《智能制造诊断申请表》(附件1),并在(首页-企业服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申请栏目)查询了解相关专业机构单位情况(企业可与专业机构单位进行前期对接),确定专业机构单位后提交诊断服务申请,经我局确认后由专业机构单位对企业开展诊断服务;   
     (二)专业机构单位诊断服务结束并形成报告后,企业要对专业机构单位诊断服务进行评价,并由企业诊断项目负责人填写《智能制造诊断报告评价表》,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智造东莞”(项目申报-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申请栏目)扫描上报。企业评价情况将作为诊断报告评定档次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如实反映。
     (三)企业可在(项目申报-智能制造专业诊断服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申请栏目)查阅《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规程》,了解我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相关工作规定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专业机构单位对本次诊断服务不另外收取费用;
     (二)请各企业积极配合专业机构单位开展调研诊断工作,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专门负责本次诊断服务项目,并充分提供企业相关情况,如涉及企业技术或经营生产等商业秘密的,可由双方签订保密协议;
     (三)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是我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推动我市制造业加快智能升级改造的重要工作之一,请各镇(街)、园区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第一批企业以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为主)开展申报工作,企业申报表请于4月14日(星期五)前通过“智造东莞”进行上报。


      附件:1. 东莞市企业智能制造诊断项目申请表
                  2. 智能制造诊断报告评价表
                  3. 智能制造诊断报告编制提纲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0日

  (联 系 人:湛得安,联系电话:2232877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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