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研究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研究项目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国家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国家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考虑我市在国家战略、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工作基础等方面的优势,我局拟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研究项目,夯实城市试点创建基础。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
(一)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研究,提出改造目标、方向和实施路径,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二)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研究,分析工业企业设备更新规律和发展趋势,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三)结合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研究,梳理项目清单和设备清单,形成数据库;
(四)协助研究制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并提供案例佐证。
六、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12月10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技术创新与投资科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0769-22222425
电子邮箱:gxjjsk@dg.gov.cn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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