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工信装备〔2020〕111号),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4号),我局起草了《东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V2.0(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在“企莞家”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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