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3〕1号)以及《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东工信〔2022〕372号)精神,经过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链长”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现确定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有效期:2023年—2025年)。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在产业促进、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等领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对名单中的“链主”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并积极配合落实“一链一策”,最大力度支持“链主”企业及相关重点产业链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东莞市国产基础软件生态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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