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3483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支持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组成联合体方式申报项目。联合体有清晰明确的牵头单位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得超过4家。同一方向联合申报的单位不可单独重复申报。
(三)请各园区、(镇街)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本地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积极参与,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可通过申报系统( https://jbgs.ccidnet.com )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
(二)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须向所属的园区、(镇街)工信主管部门提交揭榜推荐表、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应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
(三)为进一步做好本次申报工作,请各园区、(镇街)工信主管部门于11月6日(周一)前分类汇总揭榜推荐表(加盖园区、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公章)、获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光盘1个)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投资科(联系电话:2222252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rar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