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产业培育发展研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完成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以及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的核查评估工作,并提供日常化、针对性、高水平的智力支撑,为我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我局拟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核查研究和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年度评估工作,并在核查评估工作基础上搭建相关园区企业数据管理平台。该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核查和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年度评估服务项目
三、采购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开展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核查摸底调研。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展摸底调研,对企业进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权形式、产权人和使用方是否一致、生产经营状况、效益产出、企业规模、投产情况等内容。建立和完善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相关数据库,形成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摸底调查报告。
(二)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年度评估工作。开展常态化的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年度评估,对已批项目的建设、运营、履约情况等进行调查和绩效评估,建立项目数据库,并形成报告成果。
(三)搭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智慧平台以及提供常态化管理服务。开发提供一体化的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软件,在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以及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中试点使用,常态化统一管理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和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的运营情况,如园区产业空间情况、入驻企业数量、行业属性、各项经济指标(产值营收、增加值、税收等)、能耗电耗、就业人数等情况,实时更新企业数据。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并提供案例佐证。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
(二)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1、《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和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核查评估工作方案》;2、《东莞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智慧平台搭建方案》;3、报价及报价清单;4、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6月25日17:0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工业园区科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0769-22220082
电子邮箱:lhydg@qq.com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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