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重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及“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的通知》(东工信〔2023〕66号),现组织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启动网上在线申报,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企莞家”平台申报网址:https://im.dg.gov.cn。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加盖公章后,汇总报至市工信局。
二、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政策宣传,按申报指南要求对企业具体项目申报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限期内送至市工信局融资促进科。
(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准备请联系:
融资促进科电话:22220109、22809003;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二楼市工信局融资促进科。
(二)关于网上平台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信息中心电话:22231601。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东莞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3年东莞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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