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十四五”时期莞铜东西部协议》,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莞市企业落户“莞铜产业园”扶持奖励资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征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你们积极参与,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5日,意见反馈邮箱为2574214802@qq.com。为便于联系,请提交意见和建议时同时提供联络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东莞市企业落户“莞铜产业园”扶持奖励资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企业落户“莞铜产业园”扶持奖励资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东莞市企业落户“莞铜产业园”扶持奖励资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7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2022年东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