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2 号)等有关文件,现就2022年重大制造业超额投资奖励项目入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一)项目实施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属于制造业项目,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分类大类代码 13—43范围内的项目。
(三)项目已列入东莞市2022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超额完成2022年投资计划130%及以上(项目名单和2022年投资计划以东府办〔2022〕6 号文的附件1《东莞市2022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为准)。
(四)项目实施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
二、入库要求
请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即日起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入库基本资料,并于2023年1月8日前按申报指南补充完善项目全部材料后网上点击提交。
(注意:2023年1月8日(周日)当天 24 时“企莞家”网上申报系统端口自动关闭后,不可点击提交)
三、其他要求
(一)为加快惠企政策兑现进度,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已列入东莞市 2022 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东府办〔2022〕6 号)且 2022 年投资计划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加快投资和超额投资,尽可能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陆“企莞家”先提交申报意向。如申报企业无按时入库和提交项目申报资料,视同自行放弃申报资格。
(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2年重大制造业超额投资奖励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2年重大制造业超额投资奖励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咨询电话:0769—22221295、22222527。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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