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推动我市节水型载体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18〕470号)、《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规定和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随机抽查。经材料审核、现场抽查、专家质询等环节,合计12家企业通过审核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意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东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见附件),称号有效期为5年。
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节水改造,加大节水宣传,确保节水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东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第一批)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水务局王晓滢,228307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怡玲,269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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