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广交会专项计划的通知》精神,及市领导已审定的《第130届广交会东莞市招商工作方案》,我局对洪梅经发局等50家申报单位共50个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5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270
附件:2021年第130届广交会东莞采购商组织发动费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