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20〕143号)及《关于“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政策享受主体工作机制的操作指南》(东倍增办〔20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倍增计划”专项资金(2021年第一批项目)服务外包项目共50,00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905咨询。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