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7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东莞市微石塑胶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21个申报单位的2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9月1日(7个工作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2420006
附件:2020年第三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