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要求,我局对第二批申报促进商贸创新发展项目中“第二十七条支持重点批发业和零售企业壮大发展”和“第二十八条支持商业特许经营发展”共12家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第二批汇总表.xls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9月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17597、22997380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