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保税物流企业协会等1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至7月17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7951
附件: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2019年亚洲物流及航运会议)申报项目初审结果.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