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4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2019年第三批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共779.5万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2280651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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