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等97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2月3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33号7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370、0769-22817270
附件:关于2019年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香港春、秋电子展,俄罗斯展、巴基斯坦展、乌兹别克斯坦展).xls
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