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方向)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我局对广东远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4日(7个工作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三楼通关物流科
电 话:0769-22813810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方向)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