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9〕74号)和《关于印发<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8年)>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9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69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10天)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7951
附件:2016-2018年第一批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