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1年广东省进口贴息资金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2011年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发改产业〔2011〕937号),结合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际,积极扩大国内短缺的资源类产品、技术类产品进口,特制定《广东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2011年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2011年版)》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指目前国内尚不能自行研发制造,国民经济各领域急需的重要装备。对此类装备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第二部分是鼓励进口设备的重点行业。对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投资类项目项下进口的生产性设备、零部件(不予减免税产品除外)给予贴息支持。因涉及到设备、零部件较多,此部分设备和零部件进口贴息,参照鼓励类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管理方式进行。
第三部分是资源性产品、原材料。鼓励进口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对其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第四部分是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主要指国内尚未掌握的相关行业的先进技术。引进技术是指买断或许可方式进口国外先进专有技术或专利,或通过合作开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先进专有技术的行为。对引进此类先进技术,给予贴息支持。
具体的贴息办法,由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