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外经贸局(外经办)、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生态园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企业、有关商协会:
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代表团访问乌克兰等三国后续工作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2〕678号)的相关批示精神,扩大我省与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组织企业参加广东经贸代表团,于今年5月下旬分别在上述三国开展系列经贸活动。现就经贸代表团组团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团企业要求 按照“企业有要求、产品有市场、出去有项目、投资有实力”四有原则为指导思想,以家电、纺织、轻工、建材等我市优势行业的企业为主体。出访企业须派出熟悉业务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参团,每个企业参团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二、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参团出访人员报名表、企业简介及开拓乌克兰等三国市场情况表(见附件1,2,3),打印盖章后连同下列资料务必于4月9日前报送到我科(国际贸易科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1015319186@qq.com。联系人:易珊珊,电话:0769-22817159,传真:0769-22819726。 (二)手续办理:省外经贸厅将统一办理经贸代表团出访上述三国的邀请函、出访报批,签证手续自行办理。 此次经贸活动意义重大,时间紧迫,请有意参团的企业务必于4月9日前报名至我科。经贸活动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出访人员报名表.doc
2.企业简介资料表.doc
3.开拓市场情况表.doc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3年度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3年罗马尼亚中国机电产品展览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