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外经贸局(外经办)、财政分局,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124号),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请按新修订的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13年10月).doc
东莞市外经贸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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