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虎门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6-07-12     点击量:

        经我局审核,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印发<2015年虎门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5〕482号)的有关项目资助条件(详见附表),拟按相关标准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7月8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69-22817951,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

附件:虎门港发展扶持资金审核结果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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