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商务〔2022〕137号)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东商务〔2022〕161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华科电子有限公司等2家申报单位2023年支持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专项资金(第二批)共1212647.89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帐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表(第二批).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