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粤澳名优商品展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粤澳名优商品展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0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270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粤澳名优商品展项目)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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