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资金申报指引》文件精神,现拨付2022年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专项资金 4,766,128.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795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9日
上一篇: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东莞市关于落实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的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