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3年1月第二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8,0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1月第二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表表 .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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