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润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申请注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取消广东润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5月4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协调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4月28日